“莫言醉”后我們還沒有清醒,“平凹”酒又盛情襲來。“莫言醉”本與莫言無關,是在莫言榮獲諾貝爾文學獎之后生拉硬扯出“關系”爭搶炒熱的白酒“商標”,如若說如此一個“莫言醉”還醉不了我們,接下來的“平凹”商標10種酒類定會讓我們醉的人仰馬翻、醉的不知時事,甚至是醉的忘生忘死、醉的人心里平平凹凹、七上八下。
名人姓名商標的爭搶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(zhàn)爭,讓名人無奈、讓國人無言,這不是為了文學的愛好、不是為了文化的宣揚,更不是為了揚眉吐氣的祝賀,多得是名呀利呀之間的那點小事在謀劃,歸根結底是借助名人效應來發(fā)財牟利在作祟。于是,在利益的誘惑、在“莫言醉”的啟發(fā)之下,商家又把搶注之手伸向了著名作家賈平凹,但近幾年我國在商標審查方面對名人姓名的保護力度不斷加大,“賈平凹”肯定不會成功注冊,因此,聰明的商家又在“平凹”商標上進行謀劃。
“瀉停封”牌止瀉藥、“流的滑”牌修正液……不知從何時起,注冊商標名稱與名人名字諧音的商品悄然出現,隨著現代人商標意識的不斷增強,商標注冊的不斷增加。特別是近一段時間,搶注名人名字做商標,有商標的和名人拉關系的現象更為嚴重。種種借助名人明星的效應提高自己產品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做法,是再不能司空見慣的渾閑之事,八方大打“名人牌”的手段,已是令消費者審視疲勞基礎上的終極挑戰(zhàn)。這些行為看似追風、逐利,從側面反映出了國人缺少文明尊重、缺少法律知識,也暴露出我國存在著對名人姓名保護不力的問題。
司空見慣渾閑事,會傷作家平凹心。筆者倡議,相關部門也應加強此類商標注冊的審批、管理,必要時完善名人姓名保護的規(guī)章制度,切實保護好名人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不能讓作家“平凹”“傷了心”,讓消費者“受了騙”。當然,商家們這般牽強、這般取巧的“得意”之舉趕緊收手才是,畢竟這樣手段得來沒有絲毫的尊重和誠意,試問哪個投資方會與如此商家合作洽談,哪個消費者會去光顧買賣。這里也要說明,并不是不讓利用名人效應,而是在利用時宜采取合法渠道,要科學、合理地利用,但利用時也要謹記,對企業(yè)、商家來說,過硬的品質、良好的信譽才是商品競爭能立于不敗之地的陽光之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