異議人一:濟寧通用潤滑油有限責任公司
委托代理人:濟寧雨辰知識產(chǎn)權代理有限公司
委托代理人: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
被異議人:包頭北奔重型汽車有限公司
委托代理人:北京市浩天知識產(chǎn)權代理事務所(普通合伙)
異議人一、異議人二同時對被異議人提出異議,經(jīng)過被異議人答辯后,商標局支持了我雨辰公司提交的證據(jù),判定被異議商標與我公司代理的商標構成近似,駁回了被異議商標的“工業(yè)用油、潤滑油、燃料、汽車燃料非化學添加劑、潤滑脂”商品。
商標異議順利完成。